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要闻
本院要闻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民法典》实施
时间:2020-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体现了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民法典》的问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而普法就是要帮老百姓了解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内注提升,外重宣传,多渠道多角度向人民群众普及《民法典》,引导群众自觉学习、适用民法典,增强自身法律意识,进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2020年6月24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涌带着民法典书籍走进乌兰哈达镇白音特布斯嘎查和葛根庙镇白音花嘎查,为两委班子和村民就民法典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对百姓关心的土地流转、邻里纠纷、生产经营等条款进行了详尽解释和说明,使法律精髓初入民心。
在院内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民法典》全文,引导检察干警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掌握“法条”,领悟“法理”,做好民法典普法先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等特点,加大在本院新媒体宣传的频度和深度,通过条文释义、以案释法、检察官说法等形式,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法,大力普及《民法典》,截止目前,已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法典》知识、案例 47篇。加强线下宣传,开展“学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挂画,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更新普法宣传栏,入户走访等面对面的方式使宣传学习民法典的氛围无所不在。
9月29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学习贯彻民法典、谱写法治新篇章”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宣传《民法典》,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诉求。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余次,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法典》及检察机关与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通过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贯彻到法律监督的全过程,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推动民行检察迈向新阶段,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