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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时间:2021-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8日下午,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马睿、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秉祥及巡察组全体同志、乌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及全体检察干警出席会议。会议由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涌主持。

会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马睿宣读了巡察工作授权通知。

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黄秉祥作动员讲话,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阐述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明确了巡察工作重点查找的问题以及巡察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具体安排。

市委巡察办主任马睿就此次巡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三个深刻理解”,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和支持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二要主动配合讲作为,加强综合协调,服从巡察安排,做好服务保障,扎实推进本轮巡察工作;三要主动履职讲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实事求是,严于遵规守纪,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涌代表检察院党组及全体检察干警作表态发言,表示一定端正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落实整改,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政治自觉,并把此次巡察工作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当前的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快速发展。

会议最后,市委巡察组对乌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