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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 “三步走”工作举措
时间:2021-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在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推行“促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监护令”三步走工作措施,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量与效果。

第一步,化解矛盾,促进和解。案件移送本院后,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通过与双方法定代理人沟通发现,双方均有和解意向,私下协商过几次,但未达成一致。6月30日,承办检察官将双方请到市检察院进行面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对刑事和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和见证。

第二步,组织听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达成刑事和解后,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慎羁押”刑事司法政策和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方案,于7月9日,就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否适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征求意见,组织人大代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人民监督员召开不公开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社会调查结果以及和解等情况,听证员通过评议,一致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并就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后的观护帮教工作提出意见。7月12日,涉罪未成年人被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执行取保候审。

第三步,送达《督促监护令》,落实家庭责任。7月13日,承办检察官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和居住地村委会送达《督促监护令》,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建议村委会消除未成年人负面舆论和协助司法机关开展工作,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检察机关将和村委会共同完成该案后续的观护帮教和家庭指导工作。


本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通过“三步走”措施,形成一根“挽救绳”,将一个涉罪未成年人从犯罪道路拉回阳光下,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有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精神,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办理的工作成果。下一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商协作, 建立长效机制,共同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