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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 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时间:2021-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21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2021年第22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海涌主持,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各部门正副职以及政治部全体工作人员

会上,刘海涌检察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杨翼鹏在22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并就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会议强调,乌兰浩特市市检察院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工作实际,把政治自觉、检察自觉扛起来,把主责主业抓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要把学习此次会议精神和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谋划做好今年下半年检察工作相结合各部门要开足马力、全力冲刺,重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保持力度不减,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

今后一个阶段,要把检察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抓好成果转化。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做好民生实事,服务经济发展,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二、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证据审查标准,严格案件定性,特别是对涉企案件,对于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降低因企业家犯罪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强化责任担当,保护生态环境

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洮儿河等重点水源保护区,开展定期走访、无人机定期巡查,保证及时发现线索,及时处置,以保障全市居民饮水安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对环境保护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全力以赴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以“检察蓝”守护好“生态绿”。

四、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检查行动,通过专项检查、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敦促相关单位履职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村民随意倾倒垃圾等情况。注重长期跟踪监测,督促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五、加强公开听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以服务于民、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应听尽听”原则,进一步拓展公开听证的范围,不断丰富公开听证的方式。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听证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相关办案人员等其他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精准认定事实依据,准确运用法律政策,保证办理结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赢得广大群众理解支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大限度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从源头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