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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艳新开展为期五天的乡村振兴工作调研
时间:2021-12-27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近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艳新一行深入葛根庙镇白音花嘎查开展为期五天的乡村振兴工作调研。

 

 

胡艳新副检察长一行首先前往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驻葛根庙镇白音花嘎查驻村工作队办公室检查督导相关工作,在驻村工作队办公室,胡艳新副检察长向派驻干部询问了白音花嘎查乡村振兴工作相关情况,仔细查看了后评估档案,了解当前一个时期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胡艳新副检察长强调,驻村工作队成员要牢记“四个不摘”,同时做好防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要密切监测,防止发生致贫、返贫,时刻关注新识别监测户动态,对易致贫监测户坚决做到应纳尽纳,逐步拓展到掌握全嘎查详细情况,把关注点从脱贫户拓宽到全嘎查,为真正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基础。用好政策杠杆,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院里和上级部门汇报,集众人智慧,聚各方力量为乡村振兴献策出力。

 

胡艳新副检察长一行在五天里走访了多户脱贫户与监测户,每到一户,胡艳新副检察长都与帮扶对象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帮扶户的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收入来源及生产生活中所面临的困难等情况,向他们宣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并听取了群众民意心声,鼓励他们要积极面对困难,在自身的努力和社会的帮助下,早日实现小康。

 
 
 
 
 
 
经过五天的调研走访,胡艳新副检察长就乡村振兴工作向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乡村振兴工作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书记要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增强政治领悟力和执行力,不折不扣地把上级政策执行好,在服务群众工作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第二,要充分利用好本村集体资金并加强监管,驻村工作队与嘎查两委班子要结合实际,合理分配资金使用,务必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同时加强村务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要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整体规划,理清工作思路,有序推进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和群众增收渠道,合理利用公益性岗位和兜底帮扶政策,但同时防止政策养“懒汉”情况,把扶志和扶智摆在帮扶首位;

第四,积极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和文明乡风建设工作,推进“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重点做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营造宜居环境;

第五,要扩大宣传,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积极推介乡村产业,提高乡村振兴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号召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