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乌兰浩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经投票选举,于朝华同志当选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将按规定程序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会议通过了《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维护法律公正权威;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五个方面,全面总结回顾了2018年以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发展情况。从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六个方面描绘了未来五年红城检察发展蓝图,并着重规划了2022年各项检察工作。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本次大会决议,坚决落实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着眼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勇担当、忠诚履职,努力推动红城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