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推动“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全体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各部门正副职、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等内容。
于朝华检察长就学习贯彻大讨论活动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营造大讨论学习浓厚氛围。政治部要制定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读本》等大讨论活动必学内容以及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填充至中心组学习和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之中,各支部各部门也要统筹能兼顾,及时组织党员和干警进行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切实吃透学习内容,有效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压实自身职责,推动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杜绝讲条件、提困难、推诿扯皮问题,主动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做好大讨论各项工作。
三是抓好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把开展大讨论活动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与检察系统“质量建设年”结合起来,与固化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协调推进,做到大讨论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确保两手抓、两不误,特别要着重做好涉法涉诉企业案件办理和化解力度,认真梳理上级交办和我院自收涉法涉诉案件线索,高质效办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全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