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要闻
本院要闻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时间:2022-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8日下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部门正副职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机关单位微信工作群保密管理须知》《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指引》以及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等内容。

会议要求,一是按照《机关单位微信工作群保密管理须知》规定,严格建群审批、控制数量、定期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发布涉密信息、随意建群等问题,并及时做好微信工作群的梳理、排查工作,推进机关微信工作群规范管理和使用。

二是要认真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强化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激发干警干事创业信心。同时,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压实监管职责,引领干警明晰自身在司法办案中的风险环节,提高规避风险意识。要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帮助干警筑牢司法办案底线红线,保护干警不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持续抓好大讨论活动,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密切配合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高质高效报送各项数据及印证材料,确保全院整体工作进度。要吃透上级通报以及我院梳理正反典型案例中反映出来的好的做法和暴露出来的问题,切实发挥好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作用,引导干警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全面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