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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2022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2-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乌兰浩特市检察院2022年第一季度“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
2022年第一季度,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件11件。从记录报告的来源看,来自检察系统的1件,占比9.1%,来自检察系统以外的10件,占比90.9%。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逢问必录”的要求,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基层检察机关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