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检听证公告【2022】2号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凝聚各方共识,以公正促公正、以公开促化解,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郑某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印章、合同诈骗、虚开发票;李某某涉嫌盗窃拟作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2年9月15日下午2时40分。
二、听证地点: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七楼检察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