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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老妈乐”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依法宣判
时间:2022-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30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柏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由市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柏某自2016年开始在乌兰浩特市地区先后注册成立三家“老妈乐综合商店”,以发放“一元代金券”、组织观看宣传片、宣传高额返利模式等方式向老年人为主的不特定人员吸收钱款。经审计,柏某通过老妈乐营销模式,先后在乌市地区吸收190余名集资参与人钱款合计3400余万元,已返还1800余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直接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办理案件过程中,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多次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与审计部门沟通、核对鉴定结果,向被告人讲解认罪认罚政策,释法说理,被告人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经一次变更起诉、两次庭审后,市法院以被告人柏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同时责令柏某对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予以退赔。

       该案是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办理的公开宣判的涉养老诈骗案件,也为打击“老妈乐”系列养老诈骗案件再添战果。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确保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加强对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养老产品虚假宣传等工作,用实际行动帮助老年人护好“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