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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
时间:2023-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9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学习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研讨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谈认识、理思路、讲措施,切实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于朝华就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要求:


01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检察力量服务地方党委中心工作任务。我们要正视在检察履职过程中“从政治上看”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02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我们要在监督办案上“求极致”,做实“在监督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03坚持自立自强,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我们要深入解决检察人员素质能力不全面,能动司法、创新履职不强问题,要加强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制度规定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举止,淬炼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