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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春节前安全防范检查
时间:2023-0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安全秩序的稳定,1月18日,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庆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一行到市看守所开展春节前联合大检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洪波陪同。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看守所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全、严、细”的要求,详细了解了看守所在押人员总关押量、重点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情况,以及春节期间民警值班、安全防范、疫情蔓延防控等情况,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查看了值班巡控室、重点在押人监室、食堂和谈话室等重点区域情况。

检查结束后,召开了联席会议。马庆巨对做好节日期间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各项防护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新时期看守所防疫调整平稳有序;二是在临近春节的特殊时期,要紧密关注在押人员思想情绪,特别是对重点人员的防控,加强思想教育,做好在押人员节日期间的思想工作;三是要加强看守所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抓牢、抓实、抓细,严防出现监所安全问题;四是看守所与派驻检察室要加强沟通协作,自觉接受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共同维护好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实现驻所检察工作与看守所监管工作的双赢;五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市检察院派驻检察人员要积极履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做到精准监督,规范监督。

于朝华强调,本院派驻看守所检察人员要做到履职到位、监督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紧盯监管安全不放松,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麻痹、松懈思想,确保春节期间监区安全稳定;二是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在押人员提出控告、举报、申诉的,依法、及时处理;三是加强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依法联动处理,切实保障监管场所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刘洪波表示,看守所安全无小事,疫情期间市看守所严格落实监管场所防疫规范,后期在多名民警感染,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仍然克服困难,采取有利措施,尽全力将在押人员感染风险降到最低,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加强在押人员的医疗保障和生活保障,切实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看守所要认真听取,积极落实到位,对需要整改的要整改到位。

随后,检察一行到市和平司法所进行安全检查,听取了工作汇报,对重点在矫对象的管理和信息档案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通过查阅档案、了解情况,检查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社矫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掌握其思想动态,防止脱管、漏管以及再犯罪情况的发生,不断推进社区矫正监管工作规范开展;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积极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三是检察机关要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在监督中增进配合,在配合中强化监督,加强信息通报,完善工作措施,共同维护社区矫正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