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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司法救助 救急解困暖民心
时间:2023-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指引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要求对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主动救助,进一步发挥了司法救助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的独特优势,有效化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6月 16 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检察干警来到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家里,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王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今年 5月份,犯罪嫌疑人包某酒后驾驶车辆与王某乘坐的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重伤昏迷抢救,后因伤情严重,急需手术转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救治。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王某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后,及时将线索移送给本院综合业务部门,随后承办检察官主动向被害人家属及所在村委了解情况。针对案件紧急救急情况,在严守程序的前提下加快受理、审查、报批、发放等工作流程,跑出司法“加速度”。承办检察官仅用 10 天时间,将1.5万元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手中,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工作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书写检察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