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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开展枪支弹药安全检查
时间:2023-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使用管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及《人民检察院枪支弹药管理规定》,近日,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对两级检察院委托保管的公务用枪进行安全检查。


联合检查组来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对代管的枪支弹药进行检查,逐一核对枪弹型号、编号、数量及枪支的性能和保养情况,对照已经登记造册的台账逐项检查、一一核对,确保装备规范管理,正确使用;经检查,所存枪支性能良好,保养规范,均处于安全的备用状态。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干警对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意识,杜绝了枪支安全隐患,确保了托管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更强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