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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护航 农产品质量安全----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 守护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3-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2023年10月9日上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联合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在五一广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护航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向在场的群众介绍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检察机关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办案成效,解读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并利用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快速检测勘查箱现场演示了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让现场群众更直观地了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并积极引导群众提供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主动成为食品安全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营造了全社会共建共治的良好氛围。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保护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监管,严把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口,堵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漏洞,切实守住“菜篮子”的安全线,画好人民至上的“同心圆”。

普法小知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施行,第79条第2款规定:“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公益诉讼检察法定办案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