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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再升级让监督协作更高效
时间:2023-1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强化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效能,提升刑事案件质效,2021年12月28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正式挂牌成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侦协办运行以来,出现平台衔接不及时、人员配备不固定等问题,导致其实质化运行程度并未达到理想效果。



2023年12月20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再升级,召开了推进会议,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刘晓民,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翁兴元参加会议并讲话。



升级后的办公场所面积150余平方米,办公环境宽敞明亮、整洁有序,检警政法平台同时接入,实现了数据及时共享,保障侦协办稳定、有效运行。会议确定,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选派一名三级高级员额检察官及两名检察干警到侦协办常驻专职办公,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选派的法制副大队长对接,真正将侦协办的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会议明确侦协办围绕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方面开展日常工作,对重大疑难及新型案件由检察机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每个月与公安机关共享数据信息,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案件退补情况、侦查活动监督情况进行跟踪通报。



刘晓民表示,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高效化运行,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检警协作,明确职能定位,捋顺工作思路,切实提升工作合力。




翁兴元强调,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对侦协办的实质化、规范化、高效化运行进行了有益探索。检警双方要在信息双向共享、联合工作督办、落实同堂培训、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继续努力,表示将继续坚持依法监督配合不越位,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题共答共同解决执法司法领域具体问题,推进全市政法工作现代化,绘就检警协作“同心圆”。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现“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默契、协作更顺畅”目标。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亮点品牌,加强问题研究,提升办案质效,严格依法履职,确保侦查协作配合机制高效运行,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引领具体的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