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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要闻
让监督更有力 配合更有效
时间:2024-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与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自升级办公以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同向发力,有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良好效果。


2023 年 12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工作中发现黄某某涉嫌诈骗案存在问题,并移送第一检察部,经审查黄某某从李某某处使用编造谎言、隐瞒真相的方式取得借款,但是黄某某确实积极偿还了李某某大部分借款,在该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后,现有证据无法证实黄某某借款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 (六)项之规定,监督公安机关对黄某某涉嫌诈骗案进行撤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真正发挥了依法监督、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能。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在进一步增强检警共识在提升数字化监督协作效能、优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实现在协作配合中强化监督制约、在监督制约中保障协作助配合,共同提升指控证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