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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雁效应”做指引 公开听证化矛盾
时间:2024-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的理念,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办理疑难复杂和争议较大的刑事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通过公开听证做到厘清案情、释明法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4月30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就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拟不起诉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察长于朝华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案件当事人参与。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出需要听证的问题。听证员现场听取了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的意见后,围绕听证事项进行提问,最终形成评议意见。


该案是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办案理念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从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作用,促进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一是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常态化解矛盾,目前已实现“四大检察”听证案件类型、十种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监督效果显现。


二是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带头主持听证,充分发挥领导引领作用,把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让听证参与人切实感受到检察司法的担当作为。


三是提升办案透明度,接受人民监督,将案件审查过程置于阳光之下,通过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评议,听取各方意见,接受人民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公正。


今后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努力拓宽公开听证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探索新举措、新模式,以高质量的听证会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