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崔平、自治区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高文山一行到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就检察侦查工作进行调研督导,并召开座谈会。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崔洪波陪同,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明及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于朝华围绕检察侦查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努力的方向与目标进行了汇报,与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思路,同调研组进行了交流探讨。
调研组对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检察侦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提升检察侦查工作质效提出指导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站稳站高、做大做强为努力方向,完善工作方法手段,扎实推进检察侦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增强线索把控能力,及时审查移交线索。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沟通交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要善于从蛛丝马迹细微之处发现线索背后的线索、问题背后的问题,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三是抓好检察侦查队伍建设。要着眼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工作长远发展,配齐配强检察侦查队伍,特别是中青年侦查业务骨干。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培训,提升检察人员侦查能力和水平。
于朝华表示,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以此次调研督导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全区检察侦查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调研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检察人员要深刻学习领会检察侦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剖析目前工作开展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二是锻炼过硬本领。秉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增强主动发现线索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认真领会上级院的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在检察侦查工作上争取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