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临近,农民工讨薪诉求极为迫切,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遂立案审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参与办案并于1月14日就该案是否支持起诉主持召开听证会。
2024年6月至7月期间,农民工金某某为任某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任某未向金某某支付14000元的劳务费,经金某某多次催要,任某仍未依法支付。
考虑到金某某系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较弱,本院发现该线索后,随即受理该案,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相关证据,并就金某某讨要劳务费民事支持起诉的法定性、必要性组织召开由政协委员、律师等参加的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法规的适用以及支持起诉的必要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听证员充分听取和了解案情后进行认真评议,认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合法、合理,充分彰显了检察担当,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支持起诉旨在积极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问题,以检察履职维护民生民利,用心用情解民忧、暖民心,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