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会议,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正副职、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体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内容,并围绕学习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要将学习内容与检察工作实际结合,切实做到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把纪律学习作为的必修课、常修课,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要始终把讲政治摆在党的纪律建设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把正风肃纪成效作为党的纪律建设检验标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聚焦主题、紧扣目标,扎实做好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切实增强院党组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团结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