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案件管理工作,加强检察人员保密意识,防范微信等社交媒体泄密风险,4月7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召开专题会议,强化以案为鉴,持续抓实保密安全警示教育,筑牢案件信息保密安全防线。
会议组织学习了一起泄密典型案例,重点剖析案件信息管理不当,违规外传文件,微信泄密等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和制度漏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检察机关工作秘密管理规定》,重点强调了信息系统防护、办案信息保密、互联网传输文件等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要求全体人员以案为鉴,严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纪律红线。
会议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安全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加强保密意识,进一步普及保密知识,提高保密意识,切实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入心入脑,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杜绝失密、泄密问题;二是各类人员账户权限严格按照《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配置、变更,各岗位人员按照本人权限合理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做到账户权限清晰,职能责任精准;三是定期开展保密自查活动,对本部门涉密部位进行检查排查。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不容易滋生腐败,定期自查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此次会议召开,不仅是对保密工作的安排部署,还是一场生动地宣传教育培训,使全体人员深刻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大家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筑牢保密安全防线,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