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彰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多年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文明创建与检察职能深度融合,在司法办案中传递人文关怀,于社会治理中播撒文明种子,以法治力量护航民生福祉,用文明之光浸润城市肌理,成为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事业同频共进的生动范本。未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以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持续以文明之力铸检察之魂,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征程中厚植文明根基,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的精神动能,续写法治与文明交相辉映的时代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