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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积极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维度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深度监督模式,通过拓展监督维度、创新监督方式,推动人民监督员监督从 “程序参与” 向 “实质监督” 转变,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充分发挥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司法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带头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占人民监督员活动总数的近30%。

2025年1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对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主持听证,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3名具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后,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长亲自主持听证会,展现了司法为民的诚意,我们全程参与监督,见证了公平正义的实现。”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检察长率先垂范,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办理案件零距离监督,引导全院各部门、各检察官将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作为重要议题狠抓落实,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二、以“全流程监督”践行“全过程民主”

在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流程监督公益诉讼办案。从参加公开听证会达成整改意见到开展“回头看”跟进实地监督落实,有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为民和人民监督员为民发声“1+1>2”的作用。人民监督员表示:“对检察机关案件全流程监督,对监督意见落实情况 “回头看”,实地走访企业、行政机关等,对整改方案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推动问题解决,确保整改到位。”

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全流程监督检察公益诉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广纳民智,广聚民意,让办案思路更开阔,让监督方式更透明,让治理效果更优化,实现公益诉讼与人民利益、生态保护的“最优解”。


三、“多方式参与”推动“实质化监督”

2022年以来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办案活动监督117人次,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除公开听证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司法规范化检查等,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推动监督实质化。

2025年5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参加检察开放日即司法规范化检查活动,人民监督员实地查看了案件受理中心、律师接待室、司法办案区等检察办案功能区。在检察人员的介绍下,现场观摩案件受理、流程监控、互联网阅卷等工作,并面对面与检察人员交流探讨。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表示:“近几年,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一手抓案件办理、一手抓案件管理,构建了有序、规范、科学、有效的工作新局面,案件管理职能更加明确,办案区硬件配备得到优化,智能办案水平显著提高。”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察工作与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度融合,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