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及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乌兰浩特市2026年河湖管护春季行动部署,抢抓春季生态关键期、筑牢河湖安全屏障,4月7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春季河湖管护专项行动为契机,牵头市河长办、水利局、公安局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联合巡河。

行动中,检察人员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聚焦洮儿河、归流河等重点水域,采取实地巡查与无人机航拍相结合的立体化巡查模式,重点查看河道水质状况、岸线环境卫生、日常垃圾清运、排污口规范管控及河道 “清四乱” 整治成效,详细了解河段常态化管护、流域治理堵点难点、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情况,并进行现场交流、协同研判。针对巡查发现的零星垃圾倾倒、废弃杂物留存等轻微问题,现场登记台账、即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交办后未能及时整改、整改流于形式、污染隐患持续存在的,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以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等刚性举措,推动问题整改清零。


此次联合巡河,既是 “河湖(库)长+检察长+警长” 联动协作的生动实践,也是 “检察+行政+社会” 多元共治的有力探索。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定位,持续深化协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监督整改等工作体系,凝聚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强大合力,推动河湖管护从 “被动整改” 向 “主动防控” 转变。通过常态化巡查排查、规范化源头治理、刚性化法律监督,依法纠治损害河湖生态的各类违法行为,不断优化科技赋能、多方联动的护河模式,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一方碧水长流,为辖区河湖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