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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创建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检察联络点”工作模式
时间:2026-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以“联络室+联络点”工作模式,即在乌兰浩特市社区矫正中心设立1个检察官办公室,在爱国司法所、义勒力特镇司法所设立2个联络点,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10月22日,乌兰浩特市爱国司法所、义勒力特镇司法所“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联络点”同时揭牌启用。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明、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涛出席仪式并揭牌,双方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揭牌仪式后,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和乌兰浩特市司法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从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业务交流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协作机制。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深化社区矫正协作、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等议题展开研讨,就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帮扶措施优化、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等多方面达成共识。双方还就“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社区矫正检察联络点”下一步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座谈交流。

设立“社区矫正检察联络室”和“社区矫正检察联络点”是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有机融合的创新尝试,将进一步促进使检、司两家无缝对接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的工作水平,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和积极主动作为,对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推动实现“监督提质”与“矫正增效”双促进,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