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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团支部荣获“兴安盟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时间:2022-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砥砺奋进,共青团兴安盟委员会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团支部荣获“兴安盟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近年来,在上级团委的正确领导下,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团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检察职能,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团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切实提高青年团员的政治思想与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团组织作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忠诚后备军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下一步工作中,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团支部将持续发挥凝聚引领作用,带领全体青年干警立足检察职能,强化业务素能,弘扬拼搏精神,挥洒青春热情,在办理案件、疫情防控、社会治理、志愿服务等方面贡献青春力量,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的号召,引领青年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养成高尚品格,传播正能量,勤于学习、勇于担当,自觉树立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新青年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