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会议,在家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正副职、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中央、自治区、盟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围绕学习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担当尽责的强大动力。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好各项检察专项活动,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检察履职彰显检察担当。要以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引,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研判好重要的业务态势、重点办案领域、重点的案件类型,深化数字检察,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切实提升检察工作办案质效。要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检察铁军,以新的更优检察实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乌兰浩特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