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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质量管理 提升办案质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评查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
时间:2025-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三个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6月19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会议,评查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案件评查员汇报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总体情况,并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委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案件的评查结果等次进行表决。同时委员们针对评查员的评查报告和汇报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于朝华对此次案件评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案件质量评查责任意识。案件评查是提升案件质量的有力抓手,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关乎司法公正与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评查能够更好促进办案思想理念,以评查助推办案质效提升。二要加强问题整改,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以解决问题为评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长补短,举一反三,真正做到评查问题“一个不漏”,“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并以此次案件评查为契机,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检察办案,切实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努力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三要加强流程监控,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质效。将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有效衔接,做好对法律文书、办案期限、案卡使用等环节全流程监控,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调整到“三个管理”融会贯通。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为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规范司法行为指明了方向。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加强案件质量管控,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