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专职委员、环节干部正副职、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中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等内容,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中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对标对表、入脑入心、纠正思想偏差”主题,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中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从思想上正本清源、筑牢根基,以良好的作风展现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维护司法公信力。要做好问题查改,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的要求,动态梳理查摆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完善,坚决推动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认清反面典型案例的严重危害,坚决抵制违规吃喝、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真正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