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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结会议
时间:2026-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9月9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党组(扩大)会议,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并系统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兴安盟委及乌兰浩特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确保上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包海晶全面通报了全院学习教育评估总结工作报告,既客观反映了整体成效,也梳理了具体工作路径。

会议指出,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院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一体推进学查改,取得了扎实成效。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司法为民更加有力;讲实干、谋实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

于朝华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长期政治任务,须臾不可懈怠。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将政绩观教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常态化学习;要持续健全制度机制,抓实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树立实干实绩用人导向;要持续压实责任链条,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要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统一起来,为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