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院在家党组成员、专职委员、环节干部正副职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公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事宜等内容。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重在抓实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更好担负起党的二十大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于朝华在总结发言中提出三点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领悟精神实质
要把全国"两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共同学习,通过党组示范带头学、支部及时组织学、个人结合实际学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引导干警提高站位,以知促行。
要聚焦工作重点,依法能动履职
拓宽思路,以学促行,以干提能,要围绕大局工作,从政治上去思考问题推动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坚持科技强检,抓好数字检察建设,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强化自身建设,着眼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以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荐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执行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及员额检察官要带头填报,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走深走实,不断推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