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的司法行为规范化意识,2023年12月11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了对涉案物品规范化管理的学习与讨论。
一是遵守相关规定,对涉案物品管理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扣押、冻结物品的相关规定,线上系统操作与线下具体办案同步一致,根据案情需要,准确把握扣押、冻结的范围及期限,避免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进行扣押,同时注重扣押的时效性,保证合理合法的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移交、返还等。
二是在本院涉案物品的管理制度框架内,认真完成涉案物品的保管移送。一方面,案管中心配置了专门人员来负责涉案物品的接收保管、移交、返还等工作,未经主管人员审批,办案人员不得擅自对涉案物品进行处理,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涉案物品。另一方面,案管中心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登记制度,涉案物品进出检察机关的每个环节都有统一完整的记录,其中涉案物品的名称、编号、种类、特征都有准确的表述,必要时采用了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加以补充记录。另外,要尽可能做到将同一案件的涉案物品一同存放,方便查阅使用,同时可以避免移交过程中出现遗漏的情况。
三是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强化内部管理。案管中心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准确掌握涉案物品的扣押范围、扣押时间等具体内容,对办案人员违反扣押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
涉案物品的管理,与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密不可分,每个环节都需要相关工作人员的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日常工作中,案管中心的人员要认真学习了解涉案物品管理规定、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经验,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