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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律论辩 法润兴安——兴安盟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成功举办
时间:2024-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构建良性诉辩关系,以赛代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7月29日,由兴安盟检察分院、兴安盟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兴安盟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在兴安盟检察分院成功举办。

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红霞,兴安盟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刚出席论辩赛并讲话。兴安盟检察分院和兴安盟司法局在家班子成员、全盟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代表在现场旁听了论辩赛。兴安盟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处处长刘根,兴安盟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刘中华,兴安盟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一兵,兴安盟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肖木林,兴安盟律师协会会长纪海奎,兴安盟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副主任陈斯日古楞,兴安盟检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丽璇担任评委。

本次论辩赛,来自兴安盟律师行业的7支律师代表队与来自兴安盟检察系统的7支公诉人代表队共聚一堂。针对具体的刑事案例,紧扣辩题,从法律角度激烈辩论,展现了深厚的理论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出色的言语艺术,给现场观众带来了一场高规格的视听盛宴,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赛后,兴安盟律师协会会长纪海奎对本次比赛作点评总结。他表示,本次论辩大赛是一堂内容丰富的检律同堂培训课,展示了新时代兴安检律人饱满精神面貌和过硬的专业素养,比赛的成功举办对提升全盟公诉人和律师论辩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经过激烈角逐,兴安盟检察分院王娟、扎赉特旗检察院王文君、兴安盟检察分院王迪、内蒙古有初律师事务所谷海燕、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刘宇恒、内蒙古有初律师事务所卢天荣获最佳辩手奖。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李明慧、科右前旗检察院武文加、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李悦、内蒙古有初律师事务所吕卓、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孙武、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杨明丽荣获优秀辩手奖。兴安盟检察分院公诉人代表队、内蒙古有初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队分别荣获团体一等奖;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公诉人代表队、扎赉特旗检察院公诉人代表队、内蒙古奥斯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队分别荣获团体二等奖;科右前旗检察院公诉人代表队、乌兰浩特市律师代表队分别荣获团体三等奖。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分别荣获优秀组织奖。

刘刚在讲话中指出,此次论辩赛是检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合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盟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促进检律协作、互学共促的具体行动,为律师队伍提供了绝佳的学习机会,达到了锻炼队伍、促进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希望下一步继续深化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充分保障律师权利;完善现有合作机制,持续开展检律同堂培训;落实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发挥律师积极作用。


张红霞在讲话中指出,参赛选手在论辩赛中以精湛的法律素养、严谨的逻辑推理和卓越的辩论技巧,呈现出一场高水平的法律论辩。论辩赛的举办展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团结协作,为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协作关系奠定了良好基础。希望检律双方,在思想认识上凝聚共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在能动履职上持续深化,切实保障律师各项诉讼权利,在法治兴安建设中发挥出“1+1>2”的效果;要在互动协作上规范交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拓展协作领域,拓宽协作渠道。



本次论辩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增进了兴安盟公诉人与律师队伍的业务交流,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和律师的良好形象。通过检律论辩,双方进一步凝聚了法治共识、增强了法治合力,对提高公诉人、律师的论辩技能,提升法庭论辩水平具有重要推进作用。下一步,兴安盟检律双方将此次论辩赛为起点,携手前进,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安、法治兴安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