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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检察分院对乌兰浩特市院派驻所检察建设常态化督导
时间:2024-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助推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11月19日,兴安盟检察分院专职委员崔洪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涵等一行4人组成督导组,对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派驻检察规范化建设进行现场检查督导,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明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后查看了驻所检察室文化墙、档案室、办公室等场所。通过随机调取查看监控视频,检查在押人员羁押监管情况,详细了解派驻检察室的软硬件等基础设施,特别查看了“两网一线”建设情况。在检察室视频监控室,驻所检察人员向督导组详细介绍了“看守所视频智能巡查系统”的运行情况。督导组还对在押人员安全防范措施、监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改进措施。


在督导结束后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围绕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意见》、自治区院《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督导组一行听取了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派驻检察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张涵对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案件办理、机制创建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督导点评,要求通过抓队伍建设、抓业务质效、抓数字赋能、抓机制完善,确保派驻检察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崔洪波对市检察院近年来驻所检察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按照区院要求开展督导工作,也是对规范化检察室建设的一次评估,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要对驻所检察工作有职业荣誉感:一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驻所检察的组织领导,补强人员队伍,切实解决员额检察官派驻问题,在规范化的基础上提升质效。二要完善监督机制。对照常态化督导提纲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探索与看守所建立常态化联席机制。三要数字赋能监督。在驻所检察法律监督模型的运用上,推动驻所检察监督由一般监督向重点监督转变、日常监督向专项监督转变、低效监督向高效监督转变。


徐明表示,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以派驻检察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对标督导提纲抓好贯彻落实,突出品牌建设,切实提质增效,举全院之力,争创“全国派驻检察室优秀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