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证检察人员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管理和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夯实司法办案信息化基础,发挥检察业务系统司法办案过程枢纽地位,保障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平稳、准确、安全、高效运行,4月1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组织开展全院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权限自查核查工作。
开展自查工作中,综合业务部围绕系统配置、系统使用、案件办理、人员权限方面开展自查核查工作,核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组织机构配置合规性,系统权限受理分配统一性,检察人员操作使用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性,子系统配置权限内部法律文书最低审批权限合规性,涉密案件办理保密性,收案移送工作时效性,人员变动情况与系统用户配置一致性,各类人员权限管理制度性,各项制度落实开展实效性,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核查。
通过开展自查核查工作,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将问题化作答案,明确责任,相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持续健全优化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范使用业务应用系统,确保操作步骤严密、系统使用规范、人员配置准确、制度落实到位,实行整改工作常态化管理。今后,综合业务部对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规范及时提醒,办案部门及时更正、积极反馈,保证检察业务系统高效运行,助推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