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朝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和李永君检察长在全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上的讲话等内容,并紧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研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入脑入心,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清除自身问题,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要深刻认识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深刻剖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与危害后果,确保全体检察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三要将学习教育与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结合起来,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运行;四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五要强化责任担当,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确保防范司法腐败的制度堤坝坚不可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