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9年第1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小微水体为重点工作的2019年度“清河行动”,文件中明确提出“检察机关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清河行动”。据了解,自北京市设立市总河长以来,已连续两年将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河长制内容写入该市年度第1号总河长令中。
据悉,早在2017年12月7日,北京市检察院就与该市水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八项工作机制。该市检察机关依托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形成“检察+水务”履职合力,协同推进该市水资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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