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主要面对行政机关,我们也存在较为普遍的畏难情绪,工作还未完全打开局面。”这是今天张军带来的另一个难题。
据张军介绍,为了解决畏难情绪,最高检明确提出并积极实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事求是提出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注重办理政府及其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几家单位协同解决的难案。在张军看来,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分工虽有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并非“零和博弈”。
而对于如何进一步理顺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委员们建议做好制度衔接,加强工作协同。检察机关应继续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健全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配合、专业技术支持等工作机制。同时,要坚持补充性,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在公益诉讼制度中的补充地位,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支持公益组织起诉,把司法资源的“好钢”用在攻克损害或危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大案要案的“刀刃”上,加强对公益的兜底保护,守住司法最后一道防线。
“许多基层同志反映,现在是‘一个人在干,九个人在督’。” 以生态环境领域为例,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指出,目前实践中还存在着职责交叉、重复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公益诉讼制度衔接不够,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有时“抢案件”、有时互相观望等问题。
鉴于此,潘碧灵建议,明确职能分工,细化分类监督,对于民事公益诉讼,宜行政监督在前,司法监督在后;对于行政公益诉讼,应首先突出审计和人大的工作监督。对行政公益诉前程序可分为检察建议和检察监督意见两个环节,检察建议主要对行政部门进行提醒,检察监督意见则要求行政部门整改并答复。同时,推进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特别是检察机关在获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信息时,优先通报相关行政部门,并督促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形成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