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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理念与办案机制创新
时间:2021-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从2015年授权试点至今,检察机关“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公益司法保护道路。理念清,则方向明。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不断创新,一系列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从碧水蓝天到衣食住行,从江河湖海到生态物种……这些检察院的观点让人耳目一新。

关于如何创新公益保护协作模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梁岚介绍了这样的方法:破解线索发现难题,民行部门借力刑事检察部门逆向查询刑事类案信息;建立跨部门协作调查机制,与公安机关、税务机关建立联合调查取证机制;跟进监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要求税务机关监督涉案企业整改,倒逼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财会规范。

“要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作用,检察建议质量是一个关键指标。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陆晓平关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的实务问题。如何确定被监督对象并厘清其职责,确定行政违法行为是作为式违法还是不作为式违法,具体建议是否具备全面性、针对性、层次性,陆晓平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如何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辽宁省瓦房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天鹏表示,要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重心前移,关口前提,及时掌握一手线索;实现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的统一,刚柔并济发挥最佳效果;注重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效果,一方面主动向市委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政府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相互移送制度,切实保障公益诉讼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会议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加强法治保障、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探索,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检察公益诉讼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拓展办案范围、创新办案理念、优化案件结构、建强专业队伍,破解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