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检察院签订涉疫细则,推动公益诉讼提前介入机制
时间:2021-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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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实施细则》,就涉疫情公益诉讼工作达成共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青浦检察院获悉,该实施细则旨在通过12条四方面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配合协作,积极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等公益诉讼,为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重点领域线索排查。通过执法大数据平台、政务论坛、新闻媒体等渠道排摸线索;通过微信、微博等线上平台及时发布涉疫情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信息,参与地方交通卡口、社区等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群众提供线索。
二是探索推动建立重大紧急公共安全事件检察公益诉讼提前介入机制。对于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提前介入行政机关调查、公安机关侦查,通过诉前沟通、磋商方式跟进案件进展,引导调查、固定证据,努力提高公益保护时效性。
三是联动协作提高办案质效。依托远程视频会议等方式定期沟通,互通涉疫情公益诉讼线索、案件办理、跟进监督等情况,发挥各地专家资源库、检验鉴定等优势提高办案质效,配合联系属地职能部门做好涉案产品警示、召回等工作。
四是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及时总结防疫公益诉讼工作经验做法,以调研报告、情况反映等方式,为党委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和完善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助机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