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鲜、增长保质期,不法分子使用有毒、禁用的甲醛浸泡鸭肠、鹅肠对外销售,涉案多达151000斤!近日,南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肖某等20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二审终审。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南海检察院所诉罪名及事实成立,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肖某等20人一年四个月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二千元。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肖某被判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被判处10倍惩罚性赔偿款1057万元,和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