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于2018年6月14日专题下发了《汉滨区2018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清网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从6月14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于2018年6月27日对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已被饿了么收购)驻安康机构进行了检查和约谈,下达了监督意见书。美团、饿了么外卖对1178家入网餐饮提供者进行了排查,对无照经营48家商户全部下线,对124家证照不全商家进行了整改,对所有商家未按照规范要求公示信息问题全面规范。同时,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178家入网餐饮提供者持续性随机抽查,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及查处违法行为,目前已经抽查200家。
在汉滨区检察院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汉滨区的网络餐饮质量安全得到大力提升,既保证了人民群众享受网络餐饮服务的便捷,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支机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而没有取得许可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实际生产经营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因网络食品交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违法行为结果地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