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在“十三五”即将圆满收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际,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擘画江苏未来发展,赋予江苏“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新的重大使命。
如何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一直是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思考的问题。
“江苏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全面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更好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以真抓实干交出不负时代的江苏检察‘答卷’。”刘华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为战“疫”大局注入检察力量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给江苏检察机关提出了严峻考验:如何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为战“疫”大局贡献坚实有力的检察力量?
“我们始终坚持为党分忧的大局观念,聚焦防疫情、促发展目标任务,依法精准办理好涉疫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刘华告诉记者,在疫情最吃紧的2月,江苏省检察院争分夺秒,牵头制定《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会议纪要》,出台办理假口罩类案件10条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共批捕333人,起诉807人。10个案例入选最高检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在办理涉疫案件时,省检察院党组从一开始就强调要依法、精准。事实证明,这是对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刘华欣慰地说。
在精准办理涉疫案件的同时,江苏检察机关还交出了高质量的战“疫”智慧卷——疫情发生以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连云港、南京等地发生多起犯罪分子潜入微信群、QQ群,冒充班主任或学校教师,以疫情期间不能到校缴纳费用为由,骗取辅导费或资料费的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借疫生财、性质恶劣,且犯罪手法呈现“规模化撒网式进群、潜伏诈骗易得手、隐蔽性强、范围广”的特点,亟待引起家长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