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院党组关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要求部署,3月11日下午,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培训会。全院各部门内勤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和《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责任清单》,并重点对“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的填报操作事项进行了学习培训。
会议要求,一是各部门会后要及时组织部门内部的学习培训,做到全员覆盖,引领干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养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做到应记尽记、应报必报。二是压实部门负责人监管职责,在带头填报的同时,重点督促长期零报告干警的填报工作。三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到规范填报,坚决杜绝错报、漏报及凑数填报等情形的发生。
下一步工作中,政治部将强化“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学习培训,将“三个规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警学习之中,引导干警卸下包袱、转变观念,进一步形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普遍共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月通报机制,不断形成高压态势,推动“三个规定”制度执行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