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司法救助工作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功能,彰显司法关怀,传递司法温度,12月20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发放仪式由综合业务部主任韩英主持,参加人员为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明、乌兰浩特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光华、控申全体人员、13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参加仪式。
发放仪式上,徐明向救助申请人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并宣布司法救助人员名单。同时鼓励司法救助对象早日从案件阴霾中走出来,重拾生活信心,积极乐观地开始新的生活。
随后,徐明、王光华、韩英一同为13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及亲属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8万元,用“真金白银”,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收到救助金后特别激动,我们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机关让我们温暖过冬天”,救助申请人白某在发放仪式上用最朴实的语言表达着对检察机关的感谢。
“谢谢你们伸出援助之手”,父亲的抢救费有着落了,这是一份及时的“救命钱”......被害人家属袁某接过司法救助金时,声音哽咽了......
“我们一定克服困难,重修家园,开始新的生活”!一起纵火案件被害人敖某,用颤抖的手接过救助金,连声道谢。
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张某将一面写有“检察救助、解困暖心”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借此表达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感激之情。
今年以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积极推进“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和“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项专项活动,在办案中重点关注困难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等特殊救助群体,主动排查、积极走访等方式排查救助线索,加强与妇联、民政、乡村振兴等政府部门的联系,将司法救助工作向深度拓展。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24件,与兴安盟检察分院联合救助8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8万余元,切实解决了弱势群体家庭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以更加务实、更加贴心的举措,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真正体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