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了防患于未“燃”,切实保障乌兰浩特市春节期间经营烟花爆竹的安全,2月2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联合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对本市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规范化经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紧盯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管控等环节,重点开展对人流密集地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场所进行走访,在走访过程中,重点检查销售点是否具备经营许可证、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是否张贴易燃易爆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等,同时对烟花爆竹的货品质量、堆放高度、存储面积以及消防设备配备等进行全面核查监督。走访中,检察人员向销售点工作人员宣传了规范经营烟花爆竹、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全面做好安全防控等常识,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共同交流了日常经营管理中如何更好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向群众现场普法,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