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3月5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就相关行政单位怠于履行妇女权益保护监管职责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担任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妇联工作人员以及被监督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对相关行政单位怠于履行妇女权益保护监管职责案是否符合制发检察建议的条件进行评估讨论。
2024年1月,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利用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发现相关行政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存在性别歧视内容。经深入走访调查,进一步发现相关行政单位设置的招聘专区以及组织开展的招聘会发布的部分招聘信息中,也存在对于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从事的工种或岗位,将招聘条件限定为男性的情形,构成性别歧视。相关行政单位对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招聘信息内容未尽到审核义务,在劳动保障监察和服务规范方面未完全履行职责,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听证会上,参会人员就监督事项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就全面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相关问题达成共识。经听证员充分评议,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决定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现场宣告送达。相关行政单位表示,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将组织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招聘信息进行审核,发现性别歧视情况立即整改,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宣传普法力度,加强用工指导,进一步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不断提高妇女权益保护水平。
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需要全体人民团结奋进,妇女的作用不可替代。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新增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救济途径,对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并符合一定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持续关注妇女权益保护,注重在履职中找准妇女权益保护的着力点,通过数字检察提升监督效能,多维度保护妇女权益,以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强化妇女权益保护,汇聚起妇女权益保护的行动合力,营造全民保障妇女权益的浓厚氛围,以检察力量保护“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