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公开性和权威性,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行政检察监督,近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向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并宣告送达。
宣告送达现场,第四检察部主任全惠子向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详细分析了自2023年12月28日《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以来,本地区交管部门在办理部分危险驾驶案中存在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问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双方还就如何做好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工作进行座谈。被建议单位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规范机动车驾驶证吊销工作,推进此类问题系统性解决,与检察机关一道推动乌兰浩特市道路交通安全。
下一步,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探索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